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www.nj64.cn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销售假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的财产,单位犯罪的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涉案人员。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不管是单位还是民事主体个人,只要被发现售卖假药,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这是由于售卖假药的行为,会给生病的主体的健康造成威胁,同时这也是一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故而他人若是发现了售卖假药的行为,收集证据后举报,可以得到奖励。三、犯罪构成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刑法》141条明确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2、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都是生产假药的违法行为。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药品于临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如现在的很多医院都设有制剂室,用以生产供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有的医疗单位由于经济效益的驱使,违规生产劣质药品或超范围生产药品用于临床等。还有个别的医疗单位明知是假药而违规销售,都可构成该罪。5、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会发生侵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销售假药的判刑,是根据假药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假药是一种非常的辅助药,比如说是消炎药等,那么情节是比较情节的;但是如果销售的药是救命的,那么卖假药给别人相当于是间接杀人,情节属于非常恶劣。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立功的处理是什么
在我国的司法建设当中,对于自首立功是有着明显的量刑上的照顾的。自首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如果属于自首立功的话,就有不一样的,对于该当事人来说,是可以争取...
·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销售假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生产假药罪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
聚众斗殴罪司法规定怎么处罚
就司法处罚来看,其实也就是说的刑事处罚,通常在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会对罪犯作出这样的处罚。而这对不同的犯罪,《刑法》中规定的具体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属于此罪构成要件当中的一个内容,在对报复陷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判定的。那到底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而此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又...
·
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贪念使得很多人在得到某些重要职务的时候就会内心膨胀,甚至会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去做违法的事情,而能做出这些犯法行为的人不仅可能是在行政部门有一官半职的...
·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四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四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六年的刑罚...
·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
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一、按规定玩忽职守是职务犯罪吗?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
·
行政拘留所最长关多久?
行政拘留所最长关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
·
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吗?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吗?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