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www.nj64.cn
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一、婚外情补偿借条怎么写合法?
婚外情补偿借条应当写清楚,因为婚外情对对方进行补偿,这是和普通的借条最大的区别,必须要将补偿的原因说明清楚,具体如下所述。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二、规范的个人借条书写范本内容是什么?
借 条
今(出借人) 借给(借款人) 人民币(大写)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三、规范的个人借条书写规定是什么?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3、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4、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
在我们国家,因为夫妻双方当中一方当事人存在出轨现象,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进行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这是属于法律规定允许的,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书写借条,作出协议约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
债权出让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后有哪些问题一、债权转让的基本概念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
·
债务纠纷有借条能赢吗
有录音有借条在法律上也不一定能赢。民事纠纷能否胜诉最重要的在于证据的有效性,也就是证据是否关联,是否能够胜诉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欠条和录音等证据材料...
·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
·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
·
夫妻一方民间借钱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民间借钱是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民间借钱是共同债务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
·
2023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时间是多久?
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时间是多久?因疫情,导致信用卡延期的,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延期,具体延期时间并未统一,各家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
·
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应如何履行,有哪些
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应如何履行,有哪些缺陷需要注意一、合同条款存在哪些缺陷(一)看清楚合同主体审查合同时,必须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这种...
·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
·
哪些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
·
民间借贷是合法借贷吗
民间借贷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