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借父母钱借条应该怎么书写?
www.nj64.cn
借父母钱借条应该怎么书写?
一、借父母钱借条应该怎么书写?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出借人: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孩子向父母借钱要还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成年以后,父母对子女便没有了抚养的义务,子女向父母借钱,便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即借贷法律关系,父母为出借人,子女为借款人,当约定的还款期限及条件届满时,子女应当履行还款的义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三、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陈某借刘某十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4、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5、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在我们国家借款的内容模板都是固定不变的,只需要写清楚一些详细的信息,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子女向父母借款,也是按照普通的借条内容来进行书写的,也会发生法律效力。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
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一、约定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什么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利息的计算常常有下列情...
·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是什么?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
·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
·
骗取贷款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就是利用欺骗他人、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
·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
·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
·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还一、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还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
·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样的一、银行存款证明格式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行存款如下:存单(折)账号货币/金额存入日起息日...
·
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合同并不是签订了就是有效的,在某些标准下,合同甚至会无效。在因合同无效而发生合同纠纷时,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首先应对合同无效进行认定。那么,应该如何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