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
www.nj64.cn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应当由司机本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并不能够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国家所规定,雇主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的前提,必须是属于雇员从事的是雇佣活动。否则的话,并不需要雇佣者自己承担一定的责任。雇主责任的道理主要在两个方面:雇主对雇员负有选任、教育和监督的义务。雇主应谨慎选择和任用合适的雇员从事他力所能及的工作,并对雇员做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工作,防止损害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雇主未尽其责,理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雇员往往收人较低,赔偿能力有限,雇主则资金相对雄厚,偿付能力强,以雇主为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的保护更为有利。当然,如果责任全部由雇主承担,而直接造成损害的雇员本人却一身轻松,也有失公平。因此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二、雇主的责任有哪些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1)雇主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雇主是个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自己遭受人身损害(1)雇主是用人单位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2)雇主是个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因为驾驶机动车辆导致交通事故,那么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的费用肯定是需要当事人进行赔偿的,但是有一些司机是属于被雇佣者,此时其赔偿的责任就落到了雇佣者的头上。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方面,也就是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
·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
你知道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高空坠物的人,我们也经常在新闻中看见因为高空抛物砸伤行人,砸死路人,砸坏汽车的案例,很多人会问,高...
·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路上开车,如果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了人员伤残,就必须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很多人对此并不清楚,不知道赔偿项目有哪些,标...
·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一、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项目具体有哪些?1、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项目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
·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
·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哪些条件
买车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备发生交通意外后,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获得保险理赔,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
·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是谁的责任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是谁的责任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亡,是否存...
·
买车按揭办的假离婚证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
买车按揭办的假离婚证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认定为是二者达成了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