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债务人钱已经还清借条给别人了怎么办?

债务人钱已经还清借条给别人了怎么办?债务人存在的借款已经还清,那么就要向债权人及时的要回;借条是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还完了钱,债权债务关也就随之消失,那么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也就失去存在意义,应及时销毁。二、欠款不清不还欠条怎么办?给别人打欠条,欠款还清自未收回欠条,现在对方拿欠条到法院起诉我不还欠款:1、先搜集还款的证据,比如如果是银行还款的,转账记录;现金的话,是否有收条或者是人证等。2、找到对方进行协商,将清除钱是已经归还了,看看是否有误会等。3、应诉。三、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债务人的钱已经还清完了,那么债务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及时的要回借款,如果借条给了别人,那么债权人就要想办法要回借条或者是利用其它的办法来保障债务人的权益,如果拒不理会的话,那么是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要怎么办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放款速度慢,一些急需资金的个人将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流程简便,但是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中借钱人怎么写借条?
    借钱人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


·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形式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表现形式是什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


·股权转让包括债务企业所得税吗
    股权转让包括债务企业所得税吗?一、股权转让包括债务企业所得税吗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1、当转让方是个...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
    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一、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几种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


·贷款合同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贷款合同一般是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自然是为了可以贷款而签,当然贷款合同也可以算作是借款合同当中的一种。而对于这样的合同,也要先成立了之后...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


·没有欠条的钱怎么追回?
    没有欠条的钱怎么追回?欠条是出具方与接受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欠条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凭证形式,它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履行买卖、...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