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

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怎么办?赌徒欠下债务还不起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款,但对于赌博的债务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而定:1、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不还钱,法律也不会予以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2、在赌博中,向他人借款并打下欠条,欠条上写的是因为其他原因,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赌债的,债务人就应当偿还,对于债务人不偿还的,需要债权人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有能力偿还或拒绝偿还或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逃避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3、欺骗他人,向他人借款用于赌博的,债务人应当偿还,对于债务人不偿还的,需要债权人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有能力偿还或拒绝偿还或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逃避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二、赌徒的债务家属需要还吗?不需要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男方在外借赌债确实未经妻子同意,并且这笔债也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这笔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债参赌,且这笔债及其盈利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妻子就应当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对于赌徒因赌博而欠下的债务,是属于个人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所以只能由个人承担,但对于欺骗其它人员借款进行赌博的,所欠下的债务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偿还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应该打借条。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
    催讨欠款的诉讼期有多长欠款纠纷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但不是说生活中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对方催讨欠款。也就是说,对于催讨欠款,法律上面是做出了有...


·老赖欠钱不还财产转移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财产转移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


·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欠钱没能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


·欠钱不还起诉后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无力偿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后无力偿还的可以延期还款,或者签一份分期还款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


·小额贷款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吗?
    小额贷款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吗?小额贷款可以向股东发放贷款,?小贷公司借款给股东的规定是可以交一些款项来借给股东,但是这之间的话是属于一些民事的借贷关系和...


·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是否有效?
    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是否有效?两个企业之间进行资金的拆借其实是很常见的,不过由于此时会对一方企业的资金流动造成影响,因此后果也是很严重的,现实中企业之间...


·借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借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也可以没有借条,可以偷偷录音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
    孩子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一、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机打的借条有用,只要是最后签名,是当事人真实的签名就可以了。我的所固定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