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
www.nj64.cn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依靠侦查手段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银行账户,随着案件的进展,在案件结束后应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第二种方式,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追偿。被害人主动寻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财产,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偿遭受的财物损失。通过刑事附带民事方式追款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因此,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金额由各省确定,但不会低于三千元。随着网络发展越来成熟,各种APP软件的应用,数之不尽,各平台的转账不一定有保护个人资产功能,所以,在此再次提醒大家,首先,对于陌生人(或者说不了解未见面过的网民)需要再三考虑清楚是否合适直接给对方转账!没有第三方的保障转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以后案件追讨难度的增加。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
如何消除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一、存单质押贷款逾期记录的不良影响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
·
如何讨债技巧是什么?
如何讨债技巧是什么如何讨债技巧是什么?1、“木马计”讨债法(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
·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
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怎么办?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携带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名下有财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可以定以及...
·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司保密协议条款相关的内容是什么公司保密协议条款是公司与其他个人、组织或者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保密协议条...
·
借款时先扣出利息是否可以
虽然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利息数额的上限有要求,但却没有强制借款人必须要在是什么时间内交付利息,对于此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而有些出借人...
·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数额少该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
·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
·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
·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1、一要问清用途。《民法典》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