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农民开垦的荒地被征用能否获得补偿

农民开垦的荒地被征用能否获得补偿?农民开垦的荒地被征用能否获得补偿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通常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农民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且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四荒地的承包合同,之后再对承包的四荒地进行开垦和种植。这种情况下,由于农民对于该被征收的荒地享有合法的承包权,因此,应当类比征收合法承包的耕地的情形来处理。在承包的荒地被征收时,开垦荒地的被征收人,依法能够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即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第二种情况是:农民没有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也没有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而是自行将荒地开垦后进行种植利用。这种情况下,由于开垦者对荒地并没有合法的承包权,因此,其没有权利获得“失地”的补偿,在征地时,一般情况下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二、农村荒地承包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第五十一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为农村的荒地开垦问题非常的不规范,有部分村民潜意识里就认为荒地可以随便开垦,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如果被征地人无法提供相关的证件,征地补偿肯定会受到影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自留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自留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自留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但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携带材料来进行办理,具体的步骤如下所述。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


·一、被征收土地赔偿款算遗产吗?
    一、被征收土地赔偿款算遗产吗?被征收土地赔偿款不算遗产,理由如下:1、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按照我国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可分为两...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依照我国的律法,虽然个人或者公司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通过合法的手段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国家相关部门...


·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近年来在许多经济发达的城市寸土寸金,对于需要土地资源的创业者来说是一个大问题。土地的使用权是如何获得并转让的,是生...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


·法律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权解释是什么?
    法律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权解释是什么?关于土地的问题,所有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个人和组织只有土地使用权。即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对方,并且土地使用权可...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借的一方应当赔...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