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诉讼怎么样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www.nj64.cn
刑事诉讼怎么样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慢慢加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不再是用野蛮的手段对抗了,而是学会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虽然大家通过各种渠道会多少的学习到法律的相关知识,但是相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还是不够专业的。所以在诉讼活动中大家会聘任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为了使那些经济困难的人也可以得到帮助,政府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
1.怎么样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可以通过两种渠道来获得。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另一个就是具备法定情形时公检法机关直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使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如有相关法律问题,请点击下方在线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律师一对一帮助。
2.哪些人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辩护?
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可能被判处无期、死刑的人、盲聋哑人、未成年人。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没有辩护人的、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和有必要的其他情形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共同犯罪一人既遂是构成全体既遂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
·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广西现在贩毒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
将遗忘物拿走如何定性,是否会被定罪在我们的平时来往的路程中,或者在某个休息的地点难免会有将东西遗忘带走的现象,如果有贵重物品忘记的是很难再找回来的,但...
·
刑法绑架罪如何判刑处罚
刑法绑架罪如何判刑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
·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一、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中国法律持刀抢劫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
·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
·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
·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欺骗感情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至于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刑。排除重...
·
在哪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
·
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一)概念不同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