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多人告一人重婚罪如何量刑?

一、多人告一人重婚罪如何量刑?1、多人告一人重婚罪此时的最高刑事处罚是两年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只是出现了出轨行为,并没有达到同居地步,构不成重婚罪,你可以收集对方出轨证据,向法院起诉时提交,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重婚罪的证据如何收集?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生活中一旦发现一方有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迹象,一般来说,都会非常的气愤,也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便与其大吵大闹,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还时常会适得其反。生气,气愤是完全应当有的表现,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终究是理解,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并不好,你的几次吵闹是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的。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3、一定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至于如何去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4、劝说知情人作证5、委托专业的律师调查机构帮助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若是与他人结婚之后,发现自己的配偶不仅有出轨现象,同时还构成了重婚罪的,此时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收集对方确实重婚了的证据,在掌握证据之后,可以告诫对方不要再实施重婚的违法行为,若是对方阳奉阴违的,可以拿着证据向法院状告对方存在重婚现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我国起诉无效婚姻需要什么
    对于婚姻关系的认知,已经随着时代的变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今时代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婚姻自由的同时也并非无下限。这其中就涉及到婚姻法中规定的无...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
    怀孕离婚官司怎么打1、离婚有两种方式:①民政部门登记离婚;②法院诉讼离婚。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


·协议离婚财产公证吗,离婚协议范本怎么写?
    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害怕在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选择协议离婚的话,如果该离婚协议不进行公证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实事实上,离婚协议的法...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哺乳期如何离婚
    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此时夫妻是否能够离婚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出于对女方的保护,此时法律对哺乳期离婚作出了一些限制。那么您知道哺乳期如何离婚吗?请跟随我...


·作为原配怎样才能起诉重婚
    作为原配怎样才能起诉重婚?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的才能起诉重婚,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


·打离婚官司出轨证据有哪些
    打离婚官司出轨证据有哪些夫妻一方出轨时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这个时候,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想要法官支持自己的主张,就...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中国新婚姻法财产中的离婚财产怎么规定的?
    一段婚姻结束,双方开始撕破脸皮,最困扰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了,很多的财产分割所属房都是需要字面上的证明的,口头上的是不会被法院承认的。那么中国新婚姻法财...


·一、结婚七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结婚七年离婚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