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一、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肇事逃逸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其实,如果驾驶员是弃车逃逸的,很好确定逃逸者的身份信息的,因为根据机动车车牌号就可以查到机动车所有人,如果所有人跟使用人不一致的话,肯定是使用人承担刑事责任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


·申请抚养事实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抚养事实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一件非常严肃并且严谨的事情,需要大量的材料提供,因此在申请公证的过程当中,如果没有将材料准备齐全,...


·吸毒驾驶机动车受到什么处罚?
    吸毒驾驶机动车受到什么处罚?1、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罚没款缴费书丢了怎么办?
    交通罚没款缴费书丢了怎么办?1、丢的应该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只是一个告知单,丢了影响不大。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丢了,可以到...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一、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是怎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


·开车什么情况下扣3分
    开车什么情况下扣3分一、开车什么情况下扣3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还应当给予伤者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还应当给予伤者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
    没有划痕险车身划痕险能不能报?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说了,车身划痕险是新车保险中的一种,是属于可选保险的范畴,也就是可以买也可以不可以买的。那么没有买划痕...


·醉驾交通事故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
    醉驾交通事故处罚标准如何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