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是什么东西,都要归到男方家里面,这并没有什么硬性的规定,完全是靠每个人的意愿行事的。2、户口迁不迁到男方家里,最终还是看女方和男方家里面的想法,只是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以后很多人都觉得方便一些。基本上结了婚以后都是生活在一起,这个时候也要组建自己的家庭,所以无论是在买房子买车,或者是干别的事情,上面都需要用到户口本,这样在自己家拿就会非常方便。如果为了户口本的事情,再专门跑一趟娘家的话,确实是特别麻烦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哺乳期可以协议离婚吗,离婚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为了保护女性的权益,我国法律特别规定了女方在哺乳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对此,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那么夫妻协议离婚是否可...


·协商一致夫妻离婚要办哪些手续1.当事人申请
    协商一致夫妻离婚要办哪些手续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


·诉讼离婚去哪里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这与协议离婚是完全不同的,一般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往往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
    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公证可以吗?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证,《婚姻法》规定,结婚前的财产属个人所有。男女双方也可以依法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
    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一、抚养权确定之后是否还会变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


·起诉离婚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是想离婚,然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诉讼方式离婚,但起诉的一方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我国对法院的案件管辖范...


·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的女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因为观念不合或是许多其它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夫妻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有那种女方提出不要孩子也不出抚养费这样的现象。那么离婚...


·取保候审期满国家赔偿怎么获得
    在刑事纠纷中,一定会伴随着胜诉和败诉,可如果国家机关因某种纰漏导致相关行为人无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后是需要对相关错判的行为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就...


·夫妻长时间冷战可以判决离婚吗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此时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即使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最终也是不会准予夫妻离婚。那现实中,要是夫妻长时间冷战的话,这种情况...


·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
    在一个家庭里面,总会有生活需要人照顾的小孩或者老人家,那么对于一些经济情况不是特别好的家庭会觉得这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而选择将弱势的他们抛弃。甚至于有限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