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还找不到人的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欠钱不还的起诉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像是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形,很有可能是债务人故意躲着不见,也有可能是债务人真的遇到了什么意外事故,但即便是债务人已经死亡了,还是有义务清偿生前的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因为联系不到债务人就拖着不处理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我国,所有的案件在侦办的时候,都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以后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否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司法程序也会乱套。我国的刑事...


·欠钱不还到底怎么办才好?
    欠钱不还到底怎么办才好?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可以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


·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审与一审的判决不一样的怎么办?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审与一审的判决不一样的怎么办?违法发放贷款罪二审与一审的判决不一样的原审查机关的职员是会受到处罚的,具体处罚如下:1、自然人犯...


·企业债与公司债有哪些区别
    公司债与企业债有六大区别: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一是在发行制度上,公司债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证监会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其发行,对总体...


·法律上俩人离婚债务怎么分
    一、法律上俩人离婚债务怎么分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


·股东个人借款给公司范本应该怎么写?
    股东个人借款给公司范本应该怎么写?一、股东个人借款给公司范本应该怎么写?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人要是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话,此时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讨债,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合法讨债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
    公司债券的审批机构是哪个部门?由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有限,很多小公司不符合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但又缺乏资金支持,这时只能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根据我国...


·债务纠纷担保期间届满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纠纷担保期间届满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务纠纷担保期间届满后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


·哪些情况下的借条不能受到保护
    在生活中,即便我们没有打过借条,一般也能从字面上看出,它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东西的时候打的一个条子。但您可能不知道,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所打的借条是不受...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