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www.nj64.cn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基本可以保障这份欠条可以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二、没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有哪些?1、非借款人真实意愿: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借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10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借条:18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借条。5、过期借条:借款时间到期2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借条。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对于借条的具体法律效力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借款行为的认定,需要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双方就相关情况有争议的,可以提交有关情况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是合法的,薪资是个人隐私,也不允许公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
·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
·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
·
一、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有规定?
一、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否有规定?我国有关法律没有就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目前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委派人员劳动关系存在几种模式:1、受委...
·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
·
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督?
建筑工程质量长沙地区由哪个机构监督?在实践中,由于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导致经济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事时有发生。所以说,建设工程的质量一定要引起重视,各地...
·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书》。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
·
公司签3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很多初次步入职场的年轻人,为了避免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可以在前期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说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
证明劳动关系需要几份证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在此类纠纷中,劳动关系的证明十分重要,是认定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赔偿问题的基础。那么,在提起劳动诉讼或者劳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