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
www.nj64.cn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后,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二、行政拘留的特征(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三、吸毒会被拘留多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吸毒并不是犯罪行为,故此一般不会受到刑事拘留等刑事处罚。但是吸毒影响了社会治安,所以一旦公安机关发现吸毒的行为存在,那么就会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来暂时限制吸毒者的人身自由。吸毒者在被拘留的同时,还会被责令支付罚款。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丈夫要遗弃妻子会不会构成犯罪?
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将孩子或父母遗弃,就会涉嫌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家庭成员中还包括...
·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一、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婚内出轨生子不一定就会构成重婚罪,对于重婚罪一般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
离婚2年内还可要求重新调查财产吗?
离婚2年内还可要求重新调查财产吗如果是想起诉离婚协议中已经分配的财产:再起诉也赢不了。如果是离婚2年后发现还有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没有分割的夫妻共...
·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男女平等是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
·
不能登记结婚的人都有哪些
虽说婚姻是自由的,但这也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下的自由,毕竟我国《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结婚条件。这也就说明,现实中有部分人其实是不能结婚的...
·
一、离婚财产与二婚关系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与二婚关系是怎样的?离婚财产与二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与第一次离婚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
·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对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给他的精神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因此在家暴离婚赔偿的时候,除了要进行物质方面的赔偿,还要作...
·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打离婚官司,一般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时,才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而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
·
夫妻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
·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
离婚后父(母)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终结而结束,即使离婚夫妻双方仍有对孩子抚养的权利。那么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有什么惩罚呢?如果不履行抚养权,可由法院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