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一、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罪的特征主要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由以上的规定的可知,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是指故意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而军人的妻子是不按照破坏军婚罪判刑的。

破坏军婚罪处罚的一般是夫妻关系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形下,军人的妻子是不会被当作是破坏军婚罪的处罚客体的。但若是军人的妻子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甚至是默认他人与自己同居,那么同居双方都会受到刑事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结婚三年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结婚三年离婚怎么分配财产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吗?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可以离婚后告重婚罪,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在我国,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都应该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离婚诉讼也不例外。夫妻中的一方在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会要求交付相应的费用。但此时...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主张离婚赔偿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


·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的,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那夫妻分居的证据都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哪些证据可以证明...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双方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用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必须要给付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父母已经离婚的也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标准进行协商讨论。那么如果出现不给付的...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一般只有结婚的,再离婚彩礼是不会退还或只退还一部分。但是如果结婚没有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可以双...


·抚养权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归孩子的父母的,但如果孩子的父母离婚了,这时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以及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最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