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办理途径是什么?

离婚办理途径是什么?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我国的婚姻具有自由这一特性的,那么男女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时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办理离婚后续的,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以及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如果对财产以及抚养权问题上出现争议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方式办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话,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审理的时候,自...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虽然对孩子抚养权进行了处理,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其实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而此时对抚养权的变更分为了协议和诉讼方式。要是当事人可以...


·新婚姻法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夫妻离婚小孩现在的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不能起到抚养的义务一方担负。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需要各种的费用,所以在承担抚养费的金额问题是会出现很多的争议,那么对于...


·吵架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吵架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协议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双方所有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归双方所有吗?夫妻离婚了双方也都是孩子的监护人,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承担监护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
    爷爷奶奶对孙子抚养权有争取权吗?没有。父母对孩子有法定义务的抚养权,祖父母没有,但是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怎么补办?能,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


·一、离婚财产分割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承诺有法律效力吗?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承诺书,您可以参考: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