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一、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受伤怎么办?

在家中办公一旦发生意外,必须要尽快报告单位,并把警察出具的证据、事故鉴定书、以及出工伤以后看病或住院的病理和相关票据交给单位,让单位拿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而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有效材料送到当地的鉴定中心。

其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三十天内,用人单位应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申报工伤,那么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之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在家办公受伤可以收集哪些证据证明?

搜集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主张:

1、公司发放的任务工单、OA工作流转等;

2、公司领导与你就工作进行沟通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3、电子考勤、定位打卡等;

4、受伤时的摄像头监控记录、视频、证人证言等。

5、收集的证据要求能应证当事人说法,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
    婚后财产分割是什么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请跟随我...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有特殊的构成要件。夫妻一方和婚外异性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重...


·抚养费一般是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夫妻双方离婚后
    抚养费一般是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一般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话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经济能力、...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婚姻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法律规定哪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


·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都应该包含哪些
    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都应该包含哪些一、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都应该包含哪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