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法哲学基础研究有哪些?
www.nj64.cn
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协调著作权制度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实质,归根到底,就是如何认识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分配的问题。因此,在分析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问题时,我们应首先分析著作权法所调整的各种利益及其相互关系。所谓利益,是一个客观范畴,它是人们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措施。利益决定着法的产生、发展和运作;法律影响着(促进或阻碍)利益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方向。〔4
〕法律由利益所决定,对社会关系中的各种客观利益现象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调控,以促进利益的形成和发展。〔5〕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为有著作权的作品。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非物质性,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人们不能对其进行实在而具体的控制,所以容易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共同利用。〔6
〕作品的这一特点致使作品极易脱离著作权人的控制,使殚精竭虑创作作品的作者一无所获。因此,法律必须以专有权利的形式来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即著作权人对其独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拥有独占的、排他的专有权利,其性质为垄断权,其功能在于维护作者对其智力成果的控制,保护其正当权益,鼓励其创作更优秀的作品。现代各国著作权法在奉行对作者权益予以保护的同时,也注重了对社会利益的保护。以作者权益为保护重心的“个人本位”强调了作者的个人利益,但绝对的、放任的“个人本位”容易导致作者权利的滥用,作品垄断者若索取高额报酬将会阻止精神产品进入市场,妨碍社会公众对作品的利用,迟滞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这个问题的棘手之处就在于:“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
〔7〕因此, 现代著作权法摒弃了“个人本位”、“国家本位”的立法观,寻求新的立法理论。现代著作权法除考虑作品创作者的利益外,还兼顾了作品传播者与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将著作权观念转变为以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兼顾国家、个人利益的“双向本位”价值观。该理论认为: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时应给予作者一定的补偿。但是,一部优秀作品,也必须通过传播者的传播才能为世人所赏识,将之“藏之深山”只能使其“胎死腹中”。所以,作品传播者是作品创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媒介,是沟通两者关系的桥梁,故对其传播作品的行为也应给予确认并予以补偿,保护其合法权益。就作品使用者而言,他们对作品的使用使作品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因为作品只有通过使用才能满足人们的合理需要。作品使用者所支付的版税也补偿了作品创作人及作品传播者的损失。而且,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只有保护其利益,允许其合理利用作品,才能促进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才能产生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我们在看到这三者利益统一性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利益相互冲突的一面。作品创作者的权利表现为一种独占性的权利,未经其允许,他人不得使用其作品。若听任其私权的恶意膨胀,则“不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一般人永远不能使用该作品,其结果,将会使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提高受到很大的阻碍。”
〔8〕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将荡然无存。反之,若仅考虑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的利益而对作品创作者的利益予以严格限制,则会熄灭作品创作者的创作火焰,导致人类文化源泉的干涸。但从根本上讲,作品创作者、传播者及使用者之间无实质性利害冲突。作者并非是为把作品锁在抽屉里而创作,他希望作品能为更多的人所阅读、收听或欣赏。因此,“版权的真正功能不仅仅是保护作品免遭非法利用,还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
·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啥用?
在我国,有关著作权有着明确的规定。著作权虽然不是强制性的规定,但是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不仅仅是保障自身利益,同时也是对一些软件公司的一种行驶权利,那么...
·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包括哪几类?
知识产权一直是很多人都忽略的权利,因为在我国近几年才十分的重视知识产权,不管是书籍还是影视甚至是软件,都能依法得到相应的著作权,在他人使用过的时候都需...
·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就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以此来获得数额较大的利润或者有其他...
·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国际商标怎么注册呢?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国际商标,说的简单点,我们现在所说的商标为国内商标,即一般是在...
·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得减免增值税对吗?
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得减免增值税对吗?一、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得减免增值税对吗?1、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
·
什么是商标注册证 ?
什么是商标注册证?一、什么是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
·
商标侵权哪里鉴定
商标侵权鉴定机构是当地政府的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商标侵权的违法事实来进行认定,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合法的处罚,对于公司企业侵权的...
·
按照规定专利许可备案怎办理?
按照规定专利许可备案怎办理?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
·
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
一、在我国专利权利的恢复手续和流程是什么?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例如,申请人因未...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