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
www.nj64.cn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
申请专利对于个人而言的好处如下:
1、持有3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个人,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发明家协会,成为发明家。
2、持有专利的大学生,即可以完成在校的创新学分,又可以为考研、找工作等增添砝码。(走上人生巅峰的垫脚石啊)
3、持有专利证书的员工、技术员是个人能力的体现,易被提拔重用。(有能之人到哪都能发光发热,专利证书就是那颗电灯泡)
4、持有专利证书的技术人才可以用知识产权获得股份、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都可以享受股权分红。
5、持有专利证书的医生、技师、教师、科研人员在评职称时都可以获得加分。
6、持有专利证书的公务员、官员,评职称时可做为重要依据,被作为技术官员、专业官员、业务官员得到提拔晋升。(有能之人值得被提拔重用)
7、持有发明专利证书,对想出国留学的人来说,属于有创新成果,可以申请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的名牌大学,等于是为出国留学加分。(同等的学习成绩,可以申请到更好的学校。)
8、持有发明专利证书,对于想出国移民的人来说,就可以技术移民,费用低、签证速度快、签证成功率高。(每个国家都想留住人才以及招揽人才,专利证书就是评定人才的一项指标)
9、对各城市落户有帮助,有想要在除自己出生地之外的城市落户,专利证据是有帮助的哦。具体的政策需要参考当地政策如何。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自媒体时代网络著作权如何保护
自媒体时代网络著作权如何保护伴随着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自媒体时代也随之到来,那么作者对于自己在各类平台上发布的原创作品到底是否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哪些行为...
·
使用未注册商标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使用未注册商标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时,1、不得假冒注册商标,即不得使用注册商标标记或声称为注册商标;2、不得违反商标...
·
抢注他人商标并向权利人发送律师函应如何维权?
抢注他人商标并向权利人发送律师函应如何维权?商标的权利人也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我国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的原则的,因此极其容易发生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情况...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申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第一步是填写计算机软件版权申请表,第二步提交申请所需相关文件,第三步缴纳计算机软件版权申请费用,第三步申请人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
演绎作品著作权是不是算侵权?
演绎作品著作权是不是算侵权?1、演绎作品著作权是侵权行为。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这四种权统称为演绎权,因摄制、改编、翻译...
·
软件著作权登记几个人可以进行申请
软件著作权登记几个人可以进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果是合作开发的,可以由各著作权人...
·
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
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一、网络商标抢注后怎么维权?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
·
为什么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
为什么商标局提出打压恶意抢注?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不仅占用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严重破坏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更为重要的是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
·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
使用软件著作权有什么限制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应对社会承担一定的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