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继承人证明书格式
www.nj64.cn
由于继承问题涉及人员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特殊性以及相关财产的巨大性,单以被继承人口头的财产分配很难让财产分配不发生纠纷。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来解决继承问题。而一般的做法就是被继承人拟定一份继承人证明书,那么继承人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两个疑问。
一、继承人证明书格式
继承人证明书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间,存款 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____、儿子_____、女儿 ____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妻子_____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有以下规定: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7、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我们就继承人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以及我国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继承人证明书是被继承人关于自己财产分配的意愿,任何与财产继承有关的人都应当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在被继承人无相关继承人证明书的情况下,被继承人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希望我们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吗?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吗赡养父母对子女而言是应尽的义务,而父母年迈而接受成年子女的扶助赡养也是老人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
·
父亲去世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
父亲去世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
·
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婚前财产继承顺序,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谁更优先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谁更优先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为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
·
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一、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农村住宅继承手续办理的流程如下: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2、继承...
·
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
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一、遗产直接给孙子可以吗?可以,但需要在遗嘱上明确进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
·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在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继承遗产也是需要进行证明程序,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呢?下面的文章中由的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整理好了,一起看看了解一下...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
·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