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www.nj64.cn
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骗取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综上所述,骗取贷款罪中所谓的严重情节包括数额巨大、有借不还、非法使用贷款等。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贷款罪情节严重的认定较为复杂繁琐,如果您想了解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什么?1、债权债务抵消是指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2、债权债...
·
如何起诉欠款的装饰公司
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还钱。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
·
查询、冻结、划拨被人的存款。
查询、冻结、划拨被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
·
借别人钱不还怎么办只有借条?
借别人钱不还怎么办只有借条?借别人钱不还首先是可以找到当事人私底下协商,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当时还需要提交证据,包括有借条,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法院...
·
离婚能否协议免共同债务,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能否协议免共同债务,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就算已经离婚,双方仍然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面对这种情况,有部分人为逃避债务,通过...
·
村书记贪污挪用公款罪挪用二十万公款坐多少年?
村书记贪污挪用公款罪挪用二十万公款坐多少年?村支书贪污、挪用公款20万元,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般来说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如果积极退赃...
·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
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贷款逾期有哪些误区?一、网贷没还还可以贷款吗虽然网贷没还后果严重,但普遍人认为,只要产生一次贷款,那么以后就再也无法贷到款了。...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哪些区别?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
·
投资者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投资者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有哪些投资者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有哪些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权益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公司债券是负债资本。是一种借贷关系。...
·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
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一、借款利息多高构成高利贷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