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1.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2.不仅仅需要偿还债务,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3.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在担当他人的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不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亲戚家人,就放松警惕。我们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是否有能力担保。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不仅仅需要偿还债务,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一、债权债务清收中存在的风险包括很多,第一种就是使用法律的程序来催收债务,这种方式的催收在一定意义上最安全也最有效,但是风...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一、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债务关系的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自保:(一)担保人担保前必做工作: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信...


·欠网贷超过多少
    欠网贷超过多少算犯罪一、欠网贷超过多少算犯罪?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


·担保贷款抵押合同中担保贷款抵押相关规定有哪些
    担保贷款抵押合同中担保贷款抵押相关规定有哪些一、担保贷款的含义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额,没有写...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现在欠钱总不还怎么办?
    现在欠钱总不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


·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追讨欠款的主要方式之一,但要注意的是,它是有法律时效限制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追讨欠债的诉讼时效究竟...


·借钱两万不承认可以报警吗
    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质押贷款?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