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就目前来看,有些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

1、对买方:

1)风险——买方孩子不能

购买有资源的房子,很大的原因就是想通过,获得资格。如果卖方有子女的占用,买方的孩子是不能的。

2)拆迁风险—— 户口也可能分一杯羹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拆迁政策不同。如果拆迁补偿属于人,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房子要分给其他人一份。

3)风险——可能不能

并不是的城区派出所都允许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部分城区,原户主不迁出,买方不能迁入。

4)再出售风险—— 户口难出售

在同等条件下,没有人愿意购买有户口 的房子,毕竟有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隐患存在。

5)其他隐形风险

如果未来政策调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更加严苛,那么一房多户的就可能引来一些纠纷问题,后患无穷。

2、对卖方:

如果合同已有约定,在规定日期内不迁出户口,要赔偿违约金,甚至会导致退房。

卖房后,不迁户口的后果: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

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

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
    出租房会产生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针对房屋出租的相关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规范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而转让一般来说是指,带装修、家具...


·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有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会产生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子等等,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都应由双方共同平分。但实践中房子的分割情况...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成家立业,肯定要有居所。购房,是时下很多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人们的需求。因而,购房的时候需要一个合适的途径。有可能是去找开发商,有可能是去找中介,最后都...


·离婚分割房产法条具体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也随着进步,结婚离婚简单的四个字已经变得稀疏平常,已经不是传统社会认为结婚就是一辈子的事,随着现如今离婚率的增多,相应的问题也随...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一、房屋的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


·小产权房怎样区分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