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一、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伪造 货币后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 货币罪从重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刑讯 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打 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组织卖 血罪、强迫卖 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二、其他择一重罪处罚规定有哪些?

1、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 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2、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3、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处罚方式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包括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犯罪罪名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应当是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或者是想象竞合原则来进行处罚。还有择一重罪这种处罚方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是什么条件
    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是什么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


·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
    一、职务侵占17万有可以判缓刑吗?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


·打架致人二级轻伤是如何评定的构成犯罪吗?
    轻伤二级已经是构成了犯罪的行为;对于轻伤二级也是让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


·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很多时候受贿与贪污行为都是连在一起的,但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虽然《刑法》上面对这两个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不过在定罪处罚的时候罪名也...


·入室盗窃能判缓刑吗
    入室盗窃能否缓刑,需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单位行贿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偷东西是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对于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罪,此时必须要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后,我们才能追究行为人...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团伙判刑多久?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多发,不少人上当受骗,导致财产发生损失。在公安机关查获的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团伙犯罪,犯罪事实确定后...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一、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