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一、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合同的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企业行政方面,而另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劳动者个人。

2、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的有关企业的整体性措施;

劳动合同则仅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

3、适用范围不同。

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全体职工,即一份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的每一名职工;

劳动合同则只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对企业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4、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

其实,集体合同跟劳动合同还是有区别的,但合同的内容都大同小异,跟酒店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酒店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过,在社会生活中,餐饮服务行业劳动关系的管理是非常不规范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技术改进以及工作时谨慎小心等途径,在工作时
    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技术改进以及工作时谨慎小心等途径,在工作时遇到的伤害是可以避免或者减轻的。但是,有的时候确是防不胜防,工伤仍然普遍存在。若是当我们遇...


·员工在疫情期间隔离算旷工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隔离算旷工吗?不算旷工,属于疫情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延续劳动合同,另外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一定要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而此时也要注意申请认定的期限问题。通常超过了规定期...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与赔偿金可否并用?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与赔偿金可否并用?不能同时并用。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


·刑诉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刑诉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57条规定“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一、主动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吗?为公司干活受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想要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那么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呢?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