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投诉医院该去哪个部门?
www.nj64.cn
投诉医院该去哪个部门?
一、投诉医院该去哪个部门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去正确的部门,一边还是叫你去卫生局医政科。
医政科只处理具正规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型医院,即便是审批上归市卫生局管,但只要其医院地点在该县区辖区的大型医院,医疗纠纷依然归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处理。还有就是,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医学人员存在的不规范或违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到医政科。
二、如何正确投诉医院或医护人员
第一步是医院投诉。 通常医院医务科负责接待投诉。
第二步,如果家属觉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专家都是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的。拿到结果后可以再跟医院继续谈,当然根据结果不同,对谈判走向会有不同影响。
第三,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这个跟上一步可以并行或单独进行。
第四,找律师,上法院,起诉。
三、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1、分析事件的性质
有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失,这是要承担责任的。有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失,医院不会承担责任。医疗纠纷的发生后,应该尽快弄清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分析事件的性质,应对医疗纠纷。
2、分析患方动机
医疗纠纷的发生,患者一方有多种不同的动机,患方动机有以下几方面:
(1) 对不良后果无法接受,寻机索理。这实际上是患者或者亲属想能在医务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尽快祛除疾病、恢复健康。一旦患者及家属在心理上受到打击,产生挫折感,向医院索理。
(2)对医疗服务不满的发泄。患者对医院或者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有意见,寻机造医院发泄,以释放心中的不满。
(3) 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进行试探。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服务究竟有无过失不清楚,受他人者媒体的影响,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抛个石头试水深”。
3、稳定投诉者,缓冲矛盾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一、如何缓解医患关系?为缓解医患关系紧张关系,在加大医疗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应该建立和健全若干配套的长效机制。1、沟通机制。我们的社...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已经成为现如今令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处理医疗损害事故时最重要的是对其进行鉴定,这关系着是否...
·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的规定是: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
·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在医疗方面,为了加强医疗管理,和质量的提升,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同时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
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我们都十分关注社保等的缴费年限,这关系到我们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很多自由职业者甚至掐准了年限来缴费,那是抱着“够用就行”的心态。在此呢,网的编辑...
·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发生了医疗事故的,那么就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
·
如何判断医疗过错?
如何判断医疗过错?一、什么是医疗过错?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
·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
·
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7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对于很多沈阳的城镇居民,尤其是需要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居民而言,此时最想了解的莫过于2017年沈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规定了,下面我们...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我国在面对事故的时候,均需要进行医疗鉴定。当发生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此时我们需要寻求专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这样所出具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