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www.nj64.cn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1、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3、遗产中有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继承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遗产继承诉讼证明材料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遗产继承纠纷发生之后,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并不了解如何来进行起诉。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但是如果涉及不动产按照不动产法院进行管辖。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
·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原因,立遗嘱是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征得他方的同意。2.遗嘱继承直接...
·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
·
一、继承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继承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
·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
·
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
遗产税起征点是多少??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
·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人是真的没有赡养义务代位继承人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为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但是,我们认为尊老...
·
继承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
·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一、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
·
起诉遗产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打遗产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