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www.nj64.cn
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没有欠条的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债务纠纷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要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讲究技巧的,只要自己要债的方法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就都合法,也并不见得必须要起诉,比如到债务人的单位要债,我不知道,给债务人发催款函等,起诉是在其他方法都要不上钱的情况下,最后可以选择的一种方式。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条怎样写?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条怎样写?一、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条怎样写?借条借款公司__________出借公司_________担保公司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怎么办?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怎么办?1、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债务关系,不会立案。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
·
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个人经营贷款其实也就是指个人经营性贷款,此时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的。而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在债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很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即可以享受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将债券按照约定的优惠条件...
·
夫妻有外债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外债可以离婚么?有债务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时,一方起诉要求另一份承担共同债务时,若另一方不认可,法院一般的观点是因该债务与案外人有利害关系,须案外人...
·
夫妻双方债权债务协议书怎样写有效?
夫妻双方债权债务协议书怎样写有效?有效的条件:1、先写明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2、在协议主中对于债权的承担以及债务的...
·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犯罪吗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不犯罪,但是违法。除金融单位以外的其他所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利息差,这种民间借贷就是违法的,就是无效的...
·
自己信用卡不还款会坐牢吗
信用卡不还款会坐牢吗一般情况下不会,银行信用卡欠款如果不还,会产生利息。如数额比较小,会产生不良记录;如数额较大,除产生个人不良记录外,超过三期就形...
·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涉及到大量人力、物理和财力。作为承包方,最担心就是拿不到工程款,这时他们可以要求业主提供一个...
·
公司债券付息的方式
公司债券付息的方式一、含义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