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单位上班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在单位上班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单位员工有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要求对方立即还款。毕竟都是同事,所以对方碍于情面也是会尽快的还款的,实在不行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无限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和被动的了。债权人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二、一般他人欠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1、和解法。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2、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3、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因为债务纠纷受到法律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故此借钱给上班的人之后,需要关注偿还债务的期限,需要了解债务人最近的生活习惯,判断对方是否没有经济能力,若是没有,但是债务到期,此时可以协商延期还钱,也可以约定延长之后需要支付的利息。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欠网贷20万还不上有什么后果?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上支付、网上贷款也因其手续简单、不用去银行取现金的原因而得到受到大众的喜爱,但同样的,也因为网上支...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
    并购贷款如何抵押,相关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在做贷款时,经常有时候需要做抵押贷款才可以,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首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涉税怎么算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涉税怎么算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平常生活中,我们需要贷款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申请的,但是贷款的时候都知道金融机构对于贷款人或者贷款单位的要求比较高,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放贷款,因...


·借条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何认定?
    对借条效力的认定即是对证据效力的认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证据方面的规定。对于借条上大小写不一致的问题,首先应确定借贷关系事实是否...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怎么办?1、欠钱不还的人没有财产此时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一个新的还款日期,但是通常情形下,由于债权人是没有能力核实债务人是否确实没...


·婚前的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存款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债务的计算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划分平均计算,首先是尊重当事人的合法真实意愿来进行决定,如果双方争执不休不能够达成一个统一的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