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理由是什么?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理由是什么?

一、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二)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

4、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5、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6、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三)比例税率。

1、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缴纳税费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尽到的责任,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存在偷税漏税等情况的,需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常为行政责任,但是一般补缴税费之后就可以免于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连续签订3次劳动合同需要怎样办理
    连续签订3次劳动合同需要怎样办理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再续签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工伤认定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又叫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各项赔偿金和补助费。赔偿金是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基...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后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吗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自动终止。司法实践中,判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的依据是《劳动法》和...


·一、劳动合同法中文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法中文可以吗?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职工和企业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不仅说明对职工负责,...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吃饭受伤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不用任何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


·职工停薪留职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停薪留职的选择也变得稀疏平常了,不管是由于企业的原因,还是由于职工自身方面的原因,都可以依据相应的申请流程和办理流程进行职工停薪留职...


·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哪些
    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哪些?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