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什么?1、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执行遗嘱中遗产分配内容。在我国,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一个人死前立下的遗嘱来处理他或她的财产。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方式进行继承的,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定顺序依次进行的。2、法定继承人,他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相互扶养的法律义务来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配偶,还有子女以及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祖父母,还有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以后,首先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等级之分,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3、此外,丧偶的儿媳、公公婆婆、丧偶的女婿、公公婆婆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然而,也有不少丧偶的儿媳妇、女婿尽了抚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因此,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都以赡养义务为主,作为第一顺序继承。”可见,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能否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是他们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只要符合这一条件,不受再婚的影响,遗产不影响子女代位求偿权。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采取概括性与表示性相结合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继承是公民死亡后留下的合法的个人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其林木、牲畜、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的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个人合同中取得的个人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法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按照合同约定。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当继承开始以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的话,或者是已经放弃了继承权,那么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话,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可以继承。另外,在遗产分割的时候,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人,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对与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等分割财产。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继承方面,是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来进行的。比如说对于老年人去世之后的财产分配的状况,首先是看老年人有没有和相关的组织,或者是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次就是遗嘱如果都没有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定进行继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夫妻一方去世子女放弃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一方去世子女放弃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是放弃所有共同财产,放弃的只能是本人的那一份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遗产...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
    一、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具体的约束...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哪里办?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与要去公证机构办理。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


·公积金是不是遗产继承?
    公积金是不是遗产继承?《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这里的遗产包括个人收入、房产、股权、专利等。被继承人的公积金也是收入的一部分1...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1、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踪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


·什么是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特征有哪些?
    财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合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利,它主要有五个特征,包括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


·公证处公证法定继承人需要哪些材料?
    公证处公证法定继承人需要哪些材料?一、公证处公证法定继承人需要哪些材料?公证处公证法定继承人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


·把遗产捐给国家养女还能分遗产吗
    把遗产捐给国家养女还能分遗产吗个人的财产个人可以随意的支配。养女是法定继承人,在养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养女是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二、无子女遗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