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刑事赔偿减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主动积极赔偿属于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是判决后可以减刑的法定条件,也不是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法定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构成犯罪被判刑了还用赔偿吗?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

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

因此,判刑之后,应该赔偿的,需要履行赔偿。至于应当赔偿多少,须看损害与损失程度、过错程度、当事人的主张与法律的支持程度而定。

刑事赔偿跟减刑之间没有什么关系的,最高院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减刑的适用条件及减刑的时间间隔,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就必须要对犯罪分子减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扒窃行为累计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
    一、扒窃行为累计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可以缓刑么
    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因此我们才会偶尔看到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对罪犯同时处缓刑。那实践中,被判拘役可以缓刑么?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


·判处无期徒刑怎么减刑?
    一、无期徒刑怎么减刑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
    信用卡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张结算途径,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便利,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严重危害了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国家为了打击...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
    拒不执行裁定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间接故意犯罪量刑应该怎样判处
    间接故意犯罪量刑应该怎样判处间接故意犯罪会判刑,根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具体的刑法等法规,来确定其所受到的处罚。也就是说先看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根据...


·故意伤害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怎么做?
    故意伤害被告人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怎么做?刑事辩护的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1、客体要件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


·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务中,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则需要看该行为是否满足法律对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因此,首先需要知道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


·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减刑吗?
    相信您都清楚,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减刑的机会,这样就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被减刑的,那一般罪犯判刑3年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