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2、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3、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宣告专利权无效有什么后果1、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视为该专利权从授权之日起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仅对专利权人、请求人是无效的,而且对整个社会来讲也是无效的。这充分体现了无效宣告决定有一定的追溯效力及普遍约束力。2、专利权无效宣告的决定,对该决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纠纷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专利权人签订并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在上述情况下,有两种例外:一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专利权人赔偿;二是如果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时,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上述使用费或转让费。3、宣告专利权无效,即产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即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当然,如果请求人或他人有了新的理由,其仍可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权一旦申请成功,个人是不可以随意宣告专利权无效的,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并且专利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有了知识产权,其他人进行使用就是属于侵权行为。并且专利权授权也是徐亚缴纳费用的,有印花税、实质审查费和年费等。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企业没有注册商标,怎么使用企业名才不会侵权商标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吗,包括哪些权利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吗,包括哪些权利商标权是知识产权吗?我们知道知识产权里面具体包括了专利权和著作权,那么附在商标上面的相关权利,是否也属于知识产权呢?如果...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商标法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商标侵权行为首先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说有侵害...


·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一、注册材料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


·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哪些?
    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哪些?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一、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式1、一次性支付专利费用一次性支付其专利的费用,对于专利持有人来讲,好处就是可以一次性的获得高额...


·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在哪?
    对于专利申请,我们的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但我们很少听到专利受理和专利授权,对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更是知之甚少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专利受理和...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一、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