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祸理赔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
www.nj64.cn
车祸理赔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在确定了双方的责任承担后,就涉及到理赔的问题了,理赔数额的多少是根据双方在车祸中的责任来承担的。但是在现实中可能出现车祸理赔钱少了,面对理赔太少我们该怎么办?对于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理赔太少该怎么办?
对于出现了交通事故,人们可以选择私了也可以选择公了,走法定的程序。但是面对理赔没有根据双方责任赔偿,理赔太少时,人们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八)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九)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确定了双方的责任,在选择赔偿方式上还是选择建议您选择公了比较好,如果对方在车祸理赔中没有按照责任给予相应的赔偿标准,车祸理赔钱少了,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车祸理赔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求后出卖人...
·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交易记录。...
·
一、醉驾扣车后多久放车?
一、醉驾扣车后多久放车?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
·
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有赔偿吗
一、交强险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内不得考取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内不得考取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内不得考取驾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果是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如果是非营运车辆,则不...
·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行为人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应当自觉缴纳。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按拒不执行人...
·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他人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
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一、机动车报费补贴标准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
·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四个科目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包括四个科目,主要考察三项内容,具体为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
·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