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一)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律师费:

律师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合同,收费是以双方协商为准的,但这并非是说代理费收取没有标准。各地均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作为双方签订代理合同时代理费收取的参考。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是根据涉案标的额及案件复杂程度按比例进行收取,一般是按照所请求赔偿数额的5%左右收费,但具体还需要协商决定。

交通事故怎样起诉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虽然案件可以通过起诉由法院处理,但是法院受理案件也是需要收取费用的,如果原告起诉至法院,没有证据或者是存在其他败诉情形而败诉的,那么关于受理案件的必要费用都由败诉方承担。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还可复议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还可复议么?交通事故赔偿完毕户不可以复议,但可以起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


·交通事故后病人不出院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病人不出院该怎么办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需要向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才允许提起劳动诉讼。而劳动仲裁的提起,在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同...


·一、六十岁后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一、六十岁后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六十岁后发生交通事一般没有误工费,六十多岁了,但是还在工作,有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即维修费用,争议不大的情况下可由事故双方协商确定,如需保险公司介入,则应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机...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
    房屋买卖自行成交流程: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3、缴纳税...


·一、发生交通事故罚款规定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罚款规定是什么?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车辆过户费怎么算?
    车辆过户费怎么算?二手车过户费主要按排量、年份进行收取,根据轿车、越野车、客车、货车等车辆类型以及不同排量范围、载重量范围等类别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