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仅是离婚案件,所有的民事纠纷,甚至包括刑事诉讼活动,对开庭的时间都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不是从开庭后开始计算的,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就开始计算的,只不过,审理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审理时间。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根据《婚姻法》第...


·一、起诉离婚后对方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后对方同意离婚怎么办?如果能够达成调解的话可以当庭出具体调解书。二、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一方的婚前财产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该怎么处理
    一方的婚前财产很显然就是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了,意思就是虽然日后夫妻离婚,但也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不过有的人可能会用自己的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投资...


·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
    协议离婚是多数夫妻在离婚时候的首选方式,毕竟协议离婚程序不复杂,当事人能够很快的办理手续后就结束婚姻关系,双方也不至于撕破脸。那要是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刑事拘留国家赔偿部门是哪个?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过程粗放,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将普通人当做犯罪嫌疑人,错误的羁押。经过证实,当事人无罪的,经释放后可以提出国家赔偿。毕竟,在拘留期间,当...


·协议离婚确认抚养权的原则有哪些?
    协议离婚确认抚养权的原则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再婚办理结婚证全攻略是什么   1、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再婚办理结婚证全攻略是什么  1、再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判离婚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判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


·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争得抚养权
    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争得抚养权一、离婚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争得抚养权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