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未签署分包合同实际施工人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未签署分包合同实际施工人诉讼需要注意什么?未签署分包合同实际施工人诉讼需要注意必须要能提供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严守合同相对性原则,不能随意扩大该条第二款规定的适用范围,只有在欠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导致无法支付劳务分包关系中农民工工资时,才可以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不能随意扩大发包人责任范围。故此实际施工人若是需求起诉,那么就必须要确定是发包人没有履行自己相应的责任。二、实际施工的劳动者不能获得工程款怎么办?关于发包人是否欠付工程款以及欠款数额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只要承包人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施工,发包人就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给付工程价款。而对于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亦属该条所指的承包人,即实际施工人得以主张的工程款,应当参照其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签订的合同确定。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予以判断。质言之,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的前提是,各方当事人已经依据各合同相对方之间的合同完成了结算且均存在欠付款项。该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是以肯定各自之间的合同相对性为基础的、有条件的突破,而非桂丙胜所主张的“完全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人若是没有获得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时,若是调解支付无效,那么想要起诉获得应得的款额时,必须要确定是发包人确实没有履行自己相应的责任,否则即使自己没有获得款额,但是对方应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起诉也无法获得工程款。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程序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


·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


·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一、九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1)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如何处理拖欠工程款纠纷先干活后付款在建筑行业已经形成普遍规则,这种体制下工程欠款纠纷常常在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之间发生,而作为施工单位,要...


·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一、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


·一、劳动者兼职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者兼职能随时辞职吗?不能随时辞职,员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单位应该在三十天之内安排员工离职。至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立法原则是为了避免员...


·自我隔离期间工资应该如何办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人...


·跨国公司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确定的?
    跨国公司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工伤鉴定后多久能赔偿多少钱?
    在实际工作中,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况是常见的,如果其想要获得赔偿,则工伤鉴定就是必须要经历的程序,同时也是必要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结束后,需要一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