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侵犯著作权判1到2年可缓刑吗
www.nj64.cn
侵犯著作权判1到2年可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能不能判缓刑不是只看犯罪嫌疑人的主刑期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比较恶劣,即便主刑期是1~2年的有期徒刑也不能判缓刑。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可以根据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具体情况,试着替犯罪嫌疑人争取缓刑。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著作权的署名权人是否可主张赔偿?
著作权的署名权人是否可主张赔偿?一、著作权的署名权人是否可主张赔偿著作权的署名权人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
·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
·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
关于商标变更证明的知识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变更核准通知书只是证明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变更证明是商标变更申请各种文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了所有权商标注册途...
·
专利可以有几个作者,专利的申请流程
专利可以有几个作者,专利的申请流程很多专利并不是有一个人创造出来的,是由多人一起共同完成的,如一些航天技术等高科技技术,这些都需要多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
版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版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可以办理版权登记。而在进行版权申报的时候,需要申请人递交一些材料。那么版权申报需要哪些材...
·
法律规定商标局续展要多少钱?
法律规定商标局续展要多少钱?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
·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
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一、不得授予专利的对象具体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
·
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
·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
注册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注册商标可以被保护多久根据我国《商标法》中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只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如果属于普通商标的话,那么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专利申请控制程序其实也就是专利申请的具体流程,早很多国家只有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能够获得专利权。然而,不同国家规定的专利申请程序是不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