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该如何区分?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最显而易见的区别在于侵犯客体的不同,即,普通的斗殴行为,仅仅是侵犯一个或数个被害人个体的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以故意伤害归罪;而聚众前提下的斗殴行为,不仅侵犯被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还分别或共同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依《刑法》第292条第二款的规定,聚众斗殴罪在斗殴结果是轻伤或没有伤害结果时,比较故意伤害罪属于重罪,而当聚众斗殴结果致重伤和死亡时,又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处罚。这种转化关系说明两罪并没有天然的界限,只是立法者的侧重不同:轻伤结果以下侧重保护公共秩序,重伤死亡结果时侧重保护人身权利。可见,聚众斗殴罪保护的是双重客体,故意伤害罪保护的是单一客体。不管是故意伤害还是聚众斗殴,想要准确的知道量刑标准都得结合详细的案情来分析,就类似于故意伤害罪,情节轻微的话有可能是管制,但致人死亡的嫌疑人也会面临死刑判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中案件因为...


·云南省商务厅贪污受贿怎么判刑?
    在云南省最近被查处到商务厅的相关官员竟然在平时的工作中利用自己职权来跟某些市场经营者进行了交易甚至获得了巨额的好处,最后法院对其行为的判定就认为是贪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入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入罪?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入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入罪主要指的就是达到了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犯罪的标准即可成立犯罪。入罪和出罪...


·人贩子犯罪未遂判几年?
    人贩子犯罪未遂判几年?视情情况可以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死刑。对行为人实施该条其...


·一、法院对于银行卡盗刷如何判刑?
    一、法院对于银行卡盗刷如何判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犯罪分子贩毒可否监视居住?
    犯罪分子贩毒可否监视居住?对于符合条件的贩毒分子是可以监视居住的,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


·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
    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一、如果犯人死不认罪怎么办?罪犯死不承认所犯罪行,但又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这种情况如何判,并有何规定?一切都以证据作为定案的...


·无期徒刑关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出狱?
    古人言:一失足成千古恨。有时我们会因为一些错误的想法或执念而犯下过错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警告或罚款,重则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有关于无期徒刑,一般要对...


·哪些情形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
    哪些情形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