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伤脚趾骨折怎么赔偿
www.nj64.cn
工伤脚趾骨折怎么赔偿
工人因工伤导致足趾骨折,建议工人在工伤稳定或确认工伤后停工期满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赔偿事实依据。如果脚趾骨折的工伤认定为没有损伤水平,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实际赔偿项目: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补贴,交通和住宿费用医疗以外的区域,生活护理费用,工资员工停工期间受伤。因工负伤的职工足趾骨折已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的,或者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并在劳动关系终止时一次性解除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补偿金金额需根据工伤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等具体计算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仅靠猜测的专业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负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合作区域以外的医疗运输、食宿费用;
(四)安装、处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自理的生活费;为一至四年级残疾雇员提供性伤残津贴及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八)因工作补贴、扶养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贴而死亡的遗属的丧葬;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烫伤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期间受到的人生伤害,造成的不同程度的伤残,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但是在工作中一定要区分到底是工伤还是人为...
·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首先,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规定了当事人...
·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我们居住的房屋、购物的商场等建筑都是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相关建筑的安全性就尤其重要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有严格的要求...
·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时,其...
·
劳动合同法调动岗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动岗位?调动岗位时能否调动薪资水平?其相关法律依据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分析解答《劳动合同法》调动岗位的...
·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因此需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来保证当事人的权...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
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一、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怎么拿?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是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平时本人的工资的60%来进行发放。病假期间的工...
·
水电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挂钩,也牵扯着人们的
水电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挂钩,也牵扯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各地相关国家部门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监督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有监理员岗位,质量监督现在实行监督工程师制度。监督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