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
www.nj64.cn
离职证明可以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吗
?劳动者不满意当前的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出辞职。但是,有些公司为报复,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比如劳动者的迟到情况。若是离职证明的内容对劳动者不利,将会影响劳动者的下一份工作。
首先,劳动者提出辞职时,离职证明要写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3、工作岗位;
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以,在离职证明中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其实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其次,实践中,大多数人认为即使当前对离职证明未做规定,而公司写的是劳动者的客观情况,但是,因为合同中带有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的话,将直接影响其下一份工作。
如果允许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的话,而且劳动者的日常表现的确有不足,或者单纯因为公司报复,那么将直接堵死了劳动者以后的求职之路。
比如在离职证明中写了劳动者频频迟到的客观事实,下一个单位自然不愿意冒风险招录劳动者。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所以,公司出于报复的心态在离职证明中写了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的,也违反求职平等原则。
最后,劳动者在离职时,发现公司给的离职证明有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的,最好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找下一份工作时遭受影响。并且,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因为当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单位没做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有什么影响?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备案到劳动局的,那么公司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
·
一、劳动法规定主动离职怎么补赏?
一、劳动法规定主动离职怎么补赏?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
·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当中或者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投资的实际缴纳,一般情况...
·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
·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一、人防工程如何招标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
·
工程以个人名义分包合法吗
工程以个人名义分包合法吗一、工程以个人名义分包合法吗不合法,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
·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
·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