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如何认定诬告陷害罪尽在下文:1、诬告陷害罪与错告或检举失实的界限。二者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的犯罪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区分它们的关键是,前者明知自己告发的是捏造的犯罪事实,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后者认为自己告发的是真实犯罪事实,没有陷害他人的故意。要判明这一点,就必须查明行为人告发的背景、原因、告发的事实来源、告发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等等。2、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滂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但前者是对人身权利的犯罪,后者是对名誉的犯罪。它们在构成要件上的主要区别是:(1)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则构成诽谤罪。(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旨在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旨在破坏他人名誉。3、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但前者的法益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法益是公民的民主权利。二者在构成要件上的区别是:(1)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2)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4)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以报复陷害罪论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诉法法律援助是怎么规定的?法院在判定刑事案件的时候都会很谨慎的处理,而案件的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个时候都会选择请律师来为自己进行维权,但是对...


·在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
    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吗?根据法律规定侦查羁押期算刑期,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


·故意伤害毁容罪判几年
    故意伤害罪至她人毁容判几年须通过司法鉴定的司法审判程序来确定。如果鉴定为重伤害则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


·缓刑要经过合议庭批准吗
    法官判缓刑需要合议庭批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缓刑判决的,需要由合议庭进行评议,由合议庭作出判决,法官对判决进宣读。在被告人最后陈...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
    一、醉驾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1)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判缓刑后多久吊销驾照?
    判缓刑后多久吊销驾照?吊销驾照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只要条件符合就会立即进行吊销;吊销是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


·食品安全罪的修改与完善
    食品安全罪的修改与完善(一)罪名发生变化原《刑法》第143条规定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将罪名修改为“生产...


·持刀没有伤人拘留几天
    持刀如果实施的是寻衅滋事的行为,在未造成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可以对当事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职责,且隶属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准许,予以立案;认为...


·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是如何进行的?
    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可能需要上诉来解决,通过法院公开审理,详细调查,比较公正合法,刑事诉讼法中对上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下面主要是对其中一部分涉及到的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