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www.nj64.cn
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通俗的说就是先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里保释出来,等候审判。取保候审后,刑事案件的司法进程并不会因犯罪嫌疑人已经取保而改变或终止,依然会依法继续推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法律都规定有相应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从取保候审到审判要4至5个月。不过根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可能提前或推迟。取保候审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等原因,提前终止刑事诉讼进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不会进入到法院审判的阶段。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流程:
一、申请。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受理。
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公安机关,检察院自侦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侦查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关为检察院;审判阶段受理机关为人民法院。
三、审查。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少年抢劫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后续的犯罪事实调查中,如果调查出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则还会判刑;如果调查后发现当事人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较轻,则可能不予判刑或者判...
·
取保候审扣押的手机什么时候给
取保候审出来被扣押的物品,如果与本案没有关系,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与案件有关就不能取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
·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多久 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需要提出申请之后,才有可能获得批准,一般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然,取保候审也不是长久的,这有一定的...
·
哪些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
·
是不是审查起诉阶段一定不给取保候审
一、是不是审查起诉阶段一定不给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不是绝对不能取保候审,只不过取保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
取保候审要本人到派出所笔录说起到取保候审,相信我们应该都不会太陌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就经常会听说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如果犯罪嫌疑人、...
·
取保候审的人会被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的人会被判实刑吗?即使取保候审也会有被判实刑的可能,关键还要看具体案情。但是可以取保候审,就有判缓刑的可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
·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旦被关押,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避免待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人身自由不会受到太多的限制。那么可以...
·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办?一、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怎么办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
·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诉法中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就包括了取保候审。一般针对那种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取保候审,同时刑诉法中对取保候审的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