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无法解决并且不适合我们自己解决的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来证明案件,但是进行司法鉴定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应该由谁出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用谁出:鉴定之前应当与对方沟通鉴定的必要性与支付比例,最终应该是对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支付。

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会对事故的问题运用专业的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解决存在的疑惑和矛盾,以上文章介绍了鉴定的费用是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支付的,并补充说明了申请司法鉴定应该注意的相关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北京交通事故行业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车辆成为大众交通工具,交通安全问题也因此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就不得不面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而不同省市...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对于误工费的计算首先还是责任的的确定,对于不同的责任相应的...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么酒后驾车...


·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对商品房的交付并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定的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具体来说,开发商交房要满足什么...


·河北10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河北10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河北10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高速倒车驾照吊销怎么重新考?
    一、高速倒车驾照吊销怎么重新考?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哪些项目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哪些项目的?这个在一般的情况之下的话,这个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项目有这些: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