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www.nj64.cn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2、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3、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房屋纠纷法律咨询内容是什么?
1、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房产中介机构或者房产公司提供房产法律方面的各种咨询服务。
2、律师陪购,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阴阳合同造成的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约定不明确等等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容易使二手房买卖过程造成瑕疵,给后续过程预留隐患,律师全程陪购帮助客户审阅合同、审查程序,可有效避免后续纠纷。
3、房产析产,分家、离婚、产权人过世等需要对房产进行房产析产,房产律师凭借专业经验为此过程提供见证、诉讼、调解,可为客户妥善处理房产析产。
4、房产调查,离婚或者债权人隐匿财产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对方进行房产调查,房产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经验帮客户调查对方隐匿的房产,挽回损失。
5、房产继承,产权人在世时订立遗嘱,需要律师见证,或者由产权人在世时委托律师执行遗嘱。另外,产权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亦可由房产律师提供调解、诉讼等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以及房屋纠纷法律咨询内容是什么的相关介绍,许多时候我们对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是不太了解的,在我们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就焦急,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这个时候可以去请教专业的法律人士,尽管要支付一部分的律师费用,但是也能妥当高效地解决我们的问题。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最近有个消息甚嚣尘上,激动了广大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了,这个消息
最近有个消息甚嚣尘上,激动了广大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了,这个消息就是二手房停贷。但是,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可靠吗?我们悉心整理出了下文的内容,可以明确告诉你,...
·
怎样做才能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
怎样做才能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
·
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当中,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一方仍然拒不履行协议条款,或者找出各种理由不履行协议,那若一方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
·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收费情况是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收费情况是什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
·
商业房产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除非自己在买房的时候是一次性结清的,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得的房款,只要是向银行申请房贷就会要办理商业房的他项权证件。房屋他项权证是当初自己在办理房产证的...
·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也经常看到一些人不愿意拆迁而当钉子户,人们之所以选择当钉子户,其实也并不...
·
如何确定商品房预售的效力
如何确定商品房预售的效力一、如何确定商品房预售的效力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
·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按揭房赠与合同是怎样的?如何写按揭房赠与合同?拥有一套房产是现在很多人奋斗的目标,按揭买房是现在很多人购房的选择,一些时候就会出现想将房产赠与子女等...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