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累犯减刑后可以假释吗?

累犯不适用假释,也不适用取保候审。

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累犯属于已经执行过刑罚又再次违法犯罪的,其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大。而适用假释必须是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附条件提前释放不致再危害社会。累犯难以保证此点。

因此,累犯一律不得假释。至于减刑,为确保改造积极性,仍然应当允许累犯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对其减刑。

假释更多的偏重于实体层面,而减刑更多的是偏重于程序。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保险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有以下五种:(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


·刑法271条侵占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271条侵占罪的内容有哪些?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一、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体...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无证驾驶多久可以去拘留所探视
    无证驾驶多久可以去拘留所探视?1、被行政拘留之后就可以去探视,《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有哪些一、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


·强奸罪起诉是否需要上诉费?
    强奸罪起诉是否需要上诉费?不需要,这是公诉案件。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规定了好几个量刑档次的,其中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即使触犯的罪名都是一样的,但最终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也不...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时最高的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