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主责次责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道路中的交通事故也不能一概而论,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其实一定程度上还是照顾弱势群体的,但绝对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得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不负任何责任,给非机动车一方支付的赔偿比例不超过10%。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交通事故破相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破相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破相的赔偿方式是按照具体所产生的一切的费用来进行,交通事故外伤性意病赔赔偿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


·私家车报废标准有哪些?
    私家车报废标准有哪些《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


·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每亩交50元钱合理吗?
    1.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


·交通事故评伤残费用如何出
    交通事故评伤残费用如何出鉴定人先垫付,有责任方最后承担。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
    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及处理依据是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


·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可以提车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可以提车吗1、交警验完车就可以放车,要扣车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请2、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


·一、交通事故9月份上诉啥时间开庭?
    一、交通事故9月份上诉啥时间开庭?交通事故9月份上诉大概一个月或者是几个月时间就能够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一般的人身...


·交通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除了财产的损失以外,最严重的便是身体的伤害,尤其是对身体的伤害到达了伤残的级别,此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伤残的司法鉴定。为了规范交通事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