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从重处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从重处罚?1、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犯什么罪判什么刑。之前的犯罪不再计入其中。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应按新罪判处,由于缓刑考验期已满,当时会根据犯罪分子表现作出是否执行刑罚的判决,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如果表现良好,则不予以刑事处罚。2、所以,当时已经作出相应的判决的话,新罪会另行判决;如果在判决决定作出前,又犯新罪的,会撤销缓刑,按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没有漏罪,原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予以公开宣告。5、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罪的,考验期满后,本次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犯罪的,只对该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之前的犯罪不能计入其中,所以,不存在撤销缓刑的问题。综上所述,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又犯新罪应当另行判决,缓刑考验期满,没有再犯新罪,没有违反规定的,应当公开宣告,本次刑罚执行完毕。?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请问无证驾驶撞人没判刑受害人怎么办
    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去政府信访。无证驾驶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2)...


·判处缓刑暂住证会查到吗
    判处缓刑暂住证会查到吗?判处缓刑办暂住证的时候是查不到的,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居住证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所以即使有犯罪记录的公民也是...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
    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一、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


·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要怎么区分
    单位受贿罪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那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要怎么区分呢?具体来说,受贿罪与单...


·不知情协助非法集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知情协助非法集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不知情协助非法集资有可能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具体也有看协助做了哪些工作,如果是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有...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的最区别在哪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


·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为了聚集资金,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甚至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如果非法聚集的资金数额较大,就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