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怎么认定?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的认定是必须存在危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失和物质损失。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二、犯罪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过程当中由于良心发现或者是自己自身的意愿所导致停止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之后,在进行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已经造成了损失,那么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的,只不过说从轻处罚或者是减轻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诉法辨认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不断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的依赖性也在不断的增强,因为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在起诉的环...


·犯罪分子贩毒判几个月?
    犯罪分子贩毒判几个月?一、犯罪分子贩毒判几个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集资诈骗罪50万判几年
    集资诈骗50万元属于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


·监视居住的期间折抵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


·假释和缓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假释和缓刑都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关于刑罚的制度。实践中,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假释和缓刑,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他们存在一定的...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
    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应该如何选择?可信赖的刑事辩护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各种各样的因素,比如说这个律师是否专业和就有相关的能力,不仅仅需要考虑到...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多少
    开设赌场罪罚金是多少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是多少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
    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一、涉嫌玩忽职守罪怎样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